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發布了一項旨在優化土地資源配置、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重磅政策。該政策的核心是鼓勵和支持對存量商品住宅用地進行有效盤活,并明確提出了四類具體的處置措施,為土地資源的集約高效利用和房地產業的結構性調整指明了方向。
隨著城鎮化進程的推進和房地產市場的深度調整,部分存量商品住宅用地因各種原因未能及時開發建設,造成了土地資源的閑置和浪費。海南此舉,正是針對這一現實問題,積極引導市場力量,通過政策工具激發存量土地活力,服務于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和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大局。
政策提出的四類具體處置措施,系統而務實:
第一類:轉型利用,服務產業與民生。 對于符合規劃和相關條件的存量商品住宅用地,鼓勵轉型用于保障性住房、租賃住房建設,或調整為產業用地、公共服務設施用地(如教育、醫療、養老、文化體育等)。此舉不僅能加快補齊民生短板,完善城市功能,還能直接支持重點產業發展,實現土地價值與城市發展的共贏。
第二類:合作開發,引入市場活水。 支持擁有存量土地但開發能力不足的企業,通過股權轉讓、合作開發等方式,引入有實力、有信譽的市場主體進行聯合開發。這有助于化解項目停滯風險,加快項目建設進度,促進有效投資,讓“沉睡”的土地資源重新進入市場循環。
第三類:有償收回,優化空間布局。 對因規劃調整、公共利益需要或因企業自身原因確實無法繼續開發的存量土地,在依法依規、協商一致的前提下,可由市縣政府或有權的機構進行有償收回或收購儲備。收回的土地將根據新的規劃重新安排使用,優先用于重點區域建設和基礎設施配套,優化城市空間結構和功能布局。
第四類:限期開發,壓實企業責任。 對于具備開發條件但因企業原因閑置的土地,將嚴格執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規,采取約談、警示、征收土地閑置費直至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等措施,督促土地使用權人限期開工建設。這體現了政策的剛性約束,旨在維護土地管理秩序,防止囤地、炒地行為。
此次政策的出臺,是海南深化“多規合一”改革、提升國土空間治理能力的重要體現。它并非簡單地刺激房地產增量開發,而是著眼于存量優化和結構調整,體現了“房住不炒”的定位和高質量發展的要求。通過分類施策、疏堵結合,既給予了市場調整和轉型的靈活空間,也明確了監管底線,有利于穩定市場預期,引導資源向更有需求的領域配置。
可以預見,隨著這四類措施的逐步落地,海南的商品住宅用地利用效率將得到顯著提升,房地產市場供給結構將更加合理,從而為海南自貿港建設提供更堅實的空間載體和要素保障,也為全國盤活存量建設用地提供了有益的“海南經驗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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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5-28 08:17:19